幸福感:至福主義與正向主義
希望被愛是最後的幻覺,放下你就自由了
-心理學家 Luce.S
前言
最近蔡康永在阿滴的訪談中提到,他新書中都是記錄著是困擾他的問題,以及他如何突破的。不到真正解決他是不會停手的,甚至會改掉過去的結論。
我真的很喜歡這個精神,因此我抱持著:「我就跟自己的困難正面對決」的精神,看看可不可以探索出什麼所以然。沒想到經過幾天不停深層的追問,今天意外到了一個算令我滿意的解答。如果你對於「被愛」以及「幸福」的討論有興趣,歡迎看下去吧!
過去的討論
最原始打擊我的點是我面臨到「斷崖式曖昧」的情況。為了了解我已經經過了好幾天的探索,可以參考過去的討論:
此外,我也覺得自己想幫助她的內在動機被外部獎勵干預了,因為覺得我關心她就可以獲得關愛的獎勵。根據自我決定理論1,比較好的做法是先隔絕內在動機與外在的獎賞,確保我愛我自己和關心其他人動機可以回歸純粹。
愛的幸福感來源是?
Hofstede's Cultural Dimensions
最近學到 Hofstede's Cultural Dimensions(文化維度理論),覺得「為」和「無為」的討論很類似 Motivation towards Achievement and Success 這個變項,也就是「成就導向」的文化價值。或許這個是影響我的關鍵,因為我們的文化推崇「為」的價值觀,即認為幸福是來自於不斷的成就和進步。這不僅影響我對於人生意義的定義,也影響在我身上對愛情成就的渴求,潛移默化覺得成功才是幸福。
然而一個疑問油然而生:
幸福感不是應該是現在的感受嗎?
在我身上還有另一股「無為」的力量,「無論是否在 關係中,我都愛著自己」這是不需要做些什麼也會成立的。這種對於滿意自己的身心狀態與生活–「滿足導向」的幸福感也同時存在。因此我認為之所以我執著於應該要進入一段關係,關鍵在於原本我相信在交往關係中的自己比起是比起沒有在交往關係中還要幸福的,因此我應該要努力成就戀愛。
幸福心理學
我推導出成就導向和滿足導向的幸福感時,由於感覺跟幸福心理學十分有關聯,我好奇是否研究有類似的結果。翻回我的台大心理系「幸福與人生」課程的筆記真的毛骨悚然:剛剛好不偏不倚對應到「至福主義」和「正向主義」。瞬間我覺得一切都通了!這兩種幸福感都是存在而且有理論支持的。(雖然我對幸福感的定義有兩種略有印象,但說實在內容早就忘了)
- 至福主義(eudaimonism)的幸福感:主張「心理幸福感」(psychological well-being),關鍵在於尋找生命意義和體驗個人成長(MartínMaría et al., 2017)
- 正向主義 (hedonism)的幸福感:主張「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主要是來自身心快樂和對自己的生活滿意度(Steptoe et al., 2015)
雖然不敢說完完全全是我想到的,畢竟不好意思說我之前上課沒記下來,更何況我是從文化的角度延伸下來的。但終究自己能夠想通還是蠻有的快感。
Conclusion
回到我自己的問題上:
為何我會把「成功進入一段戀愛關係」視為是幸福的?
這是受到成就導向文化的影響,讓我覺得連親密關係的幸福感來源也是「達成成就」。但實際上,幸福的親密關係不是應該建立在當下陪伴的滿足與互相支持彼此帶來的快樂嗎?也就是說,健康的親密關係幸福感來源是「正向主義」的幸福感而不該是「至福主義」的幸福感,因為親密關係不該是用來「成就」自己的。
終究追尋生命意義和人生成就是自己的事情。
探詢到這裡,雖然沒有一句話可以點出最一開始困惑點的答案,但一切的答案都盡在不言中了。